开封市禹泓新材料有限公司 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2026-06-11
1 工作背景
1.1 工作由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
31 号)、《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
等文件精神,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
求,自行或委托有资质机构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每年开展土壤和地下
水环境监测工作。开封市禹泓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切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结合
本企业土壤现状和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
受开封市禹泓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依据《开封市禹泓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壤和
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2024 年)》,河南晟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于 2024 年 10 月份开始对该项目进行了采样和分析,依据监测方案及检测结果,对
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文件,编制了本监测报告。